8月20日,广西南宁一家五星级酒店李姓工作人员称,当天在打扫房间时,发现烧水壶里有一条使用过的卫生巾,并在第一时间报警。据南宁市公安局兴宁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,20日接到南宁饭店报警。随即,两名涉事女子被带到派出所。目前,两名涉事女子正在接受调查,具体处罚稍后公布。(8月22日澎湃新闻网)
可以说,环境卫生是当前所有酒店经营的根本和前提保障,环境卫生在酒店管理经营中,就如同一个人走路要先迈腿,吃饭要先张嘴一样重要。酒店的卫生是否到位、是否可靠,直接关系到顾客是否会再次光临酒店。干净整洁的卫生坏境仿佛一金字招牌,在带给顾客舒适的居住体验的同时,也会给顾客留下较为深刻的印象,不经意间为酒店招揽顾客。相反,较差的卫生环境对酒店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可估计的,轻则会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,重则很可能会使酒店面临巨大的经济赔偿,毕竟当前人们普遍具有较强的维权意识。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有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”的规定。于此而言,新闻中两名女子行为不止不文明,已经严重损害了酒店利益,触碰到了法律。
仔细分析两名女士故意往水壶放卫生巾的行为,原因无外乎这么几种情形:可能是对酒店服务不满或表达某种抗争,或者是出于好奇、好玩、无聊搞“恶作剧”……然而,水壶不比他物,水壶的干净与否关系着顾客的身体健康,往里面放脏东西会导致水壶无法再次使用。不管何种目的,此类做法都是置公共道德于不顾的表现,也是涉嫌违法的行为。
有道是,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。不少人把这样屡犯屡改、屡改屡犯的问题归结为顾客文明素质低。但依笔者之见,两名女士的做法已并非有失文明那么简单,明显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违法行为,不仅需要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,也需要法律层面的严惩。
(责任编辑:张新婷)
相关报道
>>返回频道首页 返回本网站首页
东北新闻网